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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漢鼎印務有限公司

    新聞動態

    新版化妝品包裝標簽示范模板

    2021-06-10

      鼓勵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按照《辦法》規定對化妝品進行標簽標識。

      藥監鼓勵企業出新品的時候,按照新的標簽管理辦法,進行規范產品包裝標簽內容。

      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化妝品,必須符合《辦法》的規定和要求。

      也就說這個《辦法》明年5月1日開始施行,明年5月1日開始所有新品注冊備案都必須符合《辦法》的規定和要求。所以為了避免老版本的包材庫存積壓導致一列的返工或報廢,企業從現在開始就要按新規要求把產品包裝標簽標識規范起來。

      因為老的法規100號令《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化妝品命名規定和命名指南》、以及《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簽》GB
    5296.3、《化妝品安全技術規法》等產品執行標準,這些法規還沒廢止,所以說我們還可以繼續按照老法規繼續注冊備案,但是新品注冊備案的時候,審評會不會卡這個也難說(經常不按法規套路,搞自己的一套)

      此前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化妝品,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標簽標識的,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必須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品標簽的更新,使其符合《辦法》的規定和要求。

      2021年5月1日前,已經注冊備案的老產品,可以繼續按老的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要求進行標注,這是過渡期,給2年時間給企業消耗老產品庫存,返單時就要規范老產品標簽或變更產品注冊備案。

      但這些老產品必須在2023年5月1日前消耗完,之后就屬于不合法包裝標簽了。

      具體內容看原文,已經解讀過一遍,這次就不展開解讀了

      疑點一:原法規要求標注的:產地、檢驗合格標識 新《辦法》沒有明確

      聰:雖新規沒有明確,但原法規未廢止,所以繼續保留即可,不需要想那么多。

      還是說后續還有其他公告,新《辦法》已經涵蓋其他幾個原法規大部分內容,按理更新也沒必要了

      疑點二:新法規有一個最大爭議的就是: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

      原因:新《辦法》第七條 化妝品中文標簽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四)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

      然后新的備案系統【產品標簽】中也出現了這一欄:

      新備案系統把“備案號”當成“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作為該填空的默認數據(可修改)

      不知道是程序員的錯,還是他沒錯,還是說是行業的某些人把節奏帶偏了

      還是說寫法規的專家們要求就是要在產品包裝標簽上標準這個“未解之謎”

      法規也明確說指的是新系統生成的預備案號作為產品的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

      至今不知道是他們沒發現這個問題呢,也沒見有公告,還是藥監要把標委會給……(一個爹)

    化妝品包裝盒

      聰:個人對“執行標準”正常理解與合法的角度思考,應該指的是原來我們標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這些。執行標準不是化妝品行業獨有的,全世界各行各業含政府部門,都有標準,如果不按國標、行標、企標來,不都亂套了嗎?現在的企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有的人說,在包裝標簽上兩種我都標,事情沒結果之前,你可以嘗試先備案,看審評什么意見,個人覺得沒必要這樣做,為什么?因為原來的法規還沒廢止,可以繼續保留原來的要求,進行標注,沒必要自己給自己找事,找鍋背,目前這系統已經夠煩人。

      我按個人理解,做了一個新版化妝品包裝標簽示范模板

      不一定是對的,但可以作為參考,日常和客戶對接新規就需要一張標簽示范模板來作為溝通的橋梁,沒有圖雞和鴨講,浪費時間。

      如有不同意見或建議,可以公眾號留言給我,我會及時更正,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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